妙可蓝多: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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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19-
    
    094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12 月 20 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27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 20日盘后,你公司提交直通车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3,9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66%。上述情况反映出你公司内部控制和治理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有关规定,请你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及其关联方核实以下事项并对外披露。
    
    一、你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及其关联方应当进一步核实并披露相关资金占用具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不当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你公司、控股股东柴琇及其关联方应当核实并披露相关违规资金占用的具体发生过程、决策者及相关责任人。
    
    三、控股股东柴琇及其关联方广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瑞创商贸有限公司、美成集团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近 3 年的业务和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或更正之处及相关责任人。
    
    四、请公司和控股股东柴琇及关联方审慎核实并披露:(1)截至 2019年12 月 20 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及担保余额情况;(2)公司资金管理、对外担保和印章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说明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3)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涉及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冻结等。
    
    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认真落实本函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并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可能涉嫌的违规行为,我部将启动纪律处分程序,并提请有关部门核查。
    
    请你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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