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取消)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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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19-069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 年12月13日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 7 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 7 份。会议由董事长李永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充分讨论和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报告进行审计,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为强化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及作用,发挥党组织在公司发展中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实际情况,新增第八章“党建”章节,《公司章程》原第八章及以后章节顺延。《章程修正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1月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决定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该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9年12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备查文件
    
    1、《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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