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发展”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通知、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于将部分房产委托天房物业、华学地产经营管理之关联交易的事项,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1、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关于将部分房产委托天房物业、华学地产经营管理的议案》己取得我们的事前书面认可,我们认真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资料,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天房发展降低管理成本,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投资性房产的维护和管理。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九届三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2、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按照天津市场定价原则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
    
    3、公司九届三十九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部分房产委托天房物业、华学地产经营管理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
    
    二、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是否有效
    
    本次关联交易合同的订立过程、价款的结算、各方权利义务的界定均有明确的条款约定。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三、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侯欣一、郑志刚、刘志远、王 力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津投城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