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就公司此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89号)文件《关于核准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4.2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98,16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7,509,060.46元。
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403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1月28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项目 拟投入金额 核准文号
1 年产100套大型精密压铸模具及150 25,251.00 甬经信投资备[2016]002号
万件铝合金部品技改扩产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10,499.91 -
合计 35,750.91 -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产品种类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
财产品。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
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
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决议有限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授权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投资产品金额、期间、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所购买的均是保本型产品,风险水平较低。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9月30日
资产总额 123,781.51 128,114.12
负债总额 32,660.75 32,912.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91,120.76 95,201.24
项目 2018年度 2019年1-9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8.88 4,495.05
注:2019年1-9月和2019年9月末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5,003.47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99.93%。
(二)现金管理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总体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现金管理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产品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造成重大的影响。
(四)现金管理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购买现金管理类产品的处理方式及依据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
五、履行程序
2019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认为: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临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相关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
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对本次合力科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模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唐建强 秦 楠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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