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1613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E1613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3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3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4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4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4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6
一、其他重要信息………………………………………………………………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6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附表……………………………………………………………………………………9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宝投资 指 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天马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司股份,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
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15号准则》 指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
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4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
E1613
注册资本 人民币3000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丁莹莹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093357120T(1/1)
经营期限 201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17日
主要股东 丁莹莹、韩劲、包照赏(各出资1000万元)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
E1613
邮政编码 315832
联系电话 0574--86961972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宁波华宝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丁莹莹 女 法定代表人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因自身资金需求,按照披露的减持计划,
依法实施的减持行为。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9年8月24日通过上市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自公告
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华宝投资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
量合计12,000,000股,占公告时天马科技总股本334,063,709股的8.3292%,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340,636,002股的8.1685%(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系公司此
前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转股增加股份所致)。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
义务人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在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内按照减持计划继
续减持公司股份。截止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华宝投资没有其他减
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马科技27,825,000股股份,全部为
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告时天马科技总股本334,063,709股的8.3292%,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340,636,002股的8.1685%。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
累计减持10,793,200股天马科技股份,占天马科技当前总股本的3.1685%,具体
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间(元/股) (股)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9月2日 7.41 1,500,000 0.4404%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9月4日 7.57 1,800,000 0.5284%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9月12日 7.79 1,700,000 0.4991%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9月12日 7.98 1,600,000 0.4697%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12月13日 7.41 2,700,000 0.7926%
华宝投资 大宗交易 12月18日 7.72 1,493,200 0.4384%
合计 - - - 10,793,200 3.1686%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此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天马科技股份17,031,800股,占天马
科技当前总股本的4.9999%。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股)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华宝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7,825,000 8.1685% 17,031,800 4.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华宝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
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重要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可在天马科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章页)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莹莹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9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福建省福清市
上迳镇工业区
股票简称 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 603668
浙江省宁波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仑区梅山七
名称 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星路88号1幢
401 室 A 区
E1613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有□
数量变化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国取有得上股市行公政划司发转或行的变更新股□□ 执间行接方法式院转裁定让□□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27,825,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8.1685%。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股动票种数量类::无10限,79售3,流20通0股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比例:3.1685%。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后持股数量:17,031,800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 否?□
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不适用??
解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华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丁莹莹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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