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19-105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公司A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查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公司A股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19年11月19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从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8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修订稿)》对股权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根据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间激励对象职务变化等情况,激励人数由1215人变更为1182人。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并于2019年12月10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张贴《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天,从2019年12月10日至2019年12月19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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