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李江武 杨占武 戴隆松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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