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9-159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10月23日、2019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同意将《公司章程》第八条由“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修改为“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近日,经公司与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总经理其中一人担,因此现对《公司章程》第八条修改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定代表人。 人。
《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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