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9-052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76号文核准,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于发行完成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公司已于2012年5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50,000,0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99元,收到股东认缴股款共计人民币499,500,000.00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43,310,000.00 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456,19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己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2012]第015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储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 司 在 中 信 银 行 无 锡 分 行 开 设 了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账 号:7322410182100027635),并于2012年7月1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初始余额为35425万元,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105台轨道吊、24台岸桥产能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020000010120100033646),并于2012年6月18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初始余额为3500万元,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投资设立广西北部湾华东重工有限公司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000633018010096080),并于2012年7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项账户初始余额为6694万元,协议约定该账户仅用于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7)。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对于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两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于2014年12月4日办理了上述专户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的募集基金已使用完毕,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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