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3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12月3日、2018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于2019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1)。2019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回购股份,于2019年4月27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8)。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19年9月10日发布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5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7,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1.4亿元);回购价格拟定为不超过4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根据二级市场公司股票价格、资金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18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18日结束。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19年4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19年4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2019-028号公告。
(二)2019年12月18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20,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回购最高价为38.98元/股,回购最低价为29.149元/股,回购均价33.72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85,005,429.97元(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2月4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18-058号公告。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2019年12月17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目前,已实际回购的2,520,746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内的全部股票将进行注销。公司将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全部股份,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注销后
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股份数(股)比例(%)
有限售股份 34,030,205 18.95 34,030,205 18.95 34,030,205 19.22
无限售股份 145,589,000 81.05 145,589,000 81.05 143,068,254 80.78
其中:回购专 0 0 2,520,746 1.40 0 0
用证券账户
股份总数 179,619,205 100 179,619,205 100 177,098,459 100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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