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418 号《关于核准苏宁
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20 日向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26,996,50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5.1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共计募集货
币资金人民币 2,923,253.7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及印花税人民币
14,722.76 万元(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8,530.94 万元。
结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以及项目资金需求情况,同时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150,000.00 万元用于偿
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5.16%。公司将继续实施租赁店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租赁店项目已投入
募集资金 82,122.71 万元,若租赁店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自筹资金予
以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独立董事独立意
见如下:
(1)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租赁店项目部分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金融机构贷款项目,将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负债规模,资产负债率也将有
所下降,可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规范要求。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厚才、柳世平、方先明
2020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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