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重机: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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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19-048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增加。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18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19年2月1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51号《关于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600,640股新股。2019年12月1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发行登记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778,003,200股增加至发行后的933,603,84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一)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从0股增加至58,616,647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6.28%。
    
    (二)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从0股增加至17,584,994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1.88%。
    
    (三)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从0股增加至46,893,317股,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5.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应当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航资本控股股份
    
    有限公;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和《中航重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央企业
    
    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其他重要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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