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中精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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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中精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发行”)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的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国信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查阅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前述事项的议案文件,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原因和影响进行了分析和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6]2433 号),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3.73 元,共计募集资金 494,2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37,652.113.94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56,627,886.06 元。募集资金净额456,627,886.06 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 15,409,513.94 元共计人民币472,037,400.00元已于2016年11月2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11月21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6]167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主要用于以下两个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备案文号
       1   长沙凯中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电机     23,842.10         18,630.64     2015035
           整流子新建项目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                                 深发改备案
       2   司高端电机整流子产业化及生产     27,084.29         27,084.29   [2015]0017号
           基地项目
                    合 计                  50,926.39         45,714.93               -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697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6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757,400.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242,599.31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7,500,000.00元后的余额408,500,000.00元已于2018年8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8年8月3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18]18501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40,424.26万元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汽车轻量化及汽车电控、电池零组件扩产项     22,192.61             16,139.26
           目
       2   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15,423.72             14,018.00
       3   动力电池组件及连接器生产线建设项目          6,040.21              5,268.00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6,689.12              4,999.00
                        合  计                        50,345.66             40,424.26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
    
    1、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情况
    
    本次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变更前实施主体                 变更后实施主体
     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   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除上述实施主体变更外,其他事项无变更。
    
    2、变更后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9年5月5日
      法定代表人  张浩宇
       注册资本   28,937.2016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规划四路1号
                  电机整流子、电机组件、集电环、连接器、五金件、塑胶产品、机加工零件、
                  电池配件、汽车电控配件、汽车零配件、设备和模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经营范围   国内商业;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
                  经批准的项目除外);普通货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
    
    
    3、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公司将重新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保荐机构与银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监管。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为简化业务流程,优化组织架构,拟将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凯南整流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南整流子”)的换向器业务并入母公司。因此,公司将“换向器和集电环生产线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凯南整流子变更为凯中精密。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作出的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宜。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凯中精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凯中精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进 程思思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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