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2 证券简称:三盛教育 公告编号:2019-113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拟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刘胜坤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077号)文件批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516,999,993.30元,扣除需支付的发行费用17,704,268.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9,295,724.7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2011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管理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购买恒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的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 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支付现金对价及相关费用 26,700.00
2 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 25,000.00
合计 51,700.00
2、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子公司广东智慧课堂云计算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12日,除“智慧教育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尚在建设阶段,其他募集资金计划投入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尚有暂时闲置待后续逐步投入的募集资金合计12,730.88万元(包含利息),其中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内余额8,509.23万元,子公司广东智慧课堂云计算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内余额4,221.65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合理性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需要,充实日常流动资金,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拟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期6个月最多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261万元(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4.35%测算),因此,有利于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承诺事项
1、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3、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4、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5、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我们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满足了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意见如下:
三盛教育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三盛教育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对三盛教育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三盛智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