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源: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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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52 证券简称:北信源 公告编号:2019-153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2.03《选举付东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赞成票未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而未通过表决。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的,原独立董事李涛先生应当继续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独立董事;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9年12月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公告(公告编号:2019-147)。
    
    2、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上午9:15至2019年
    
    12月19日下午15:00。现场会议于2019年12月19日下午15:00在北京市海
    
    淀区闵庄路3号玉泉慧谷二期3号楼4层大会议室召开。
    
    3、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01,970,7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25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78,74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23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3,230,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3%。
    
    (3)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外,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25,122,2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28%。
    
    4、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林皓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林皓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805,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56,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
    
    1.02选举胡建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805,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表决结果当选。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56,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
    
    1.03选举高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805,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56,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
    
    1.04选举杨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805,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56,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杨逢柱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959,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0,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
    
    2.02选举齐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959,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0,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
    
    2.03选举付东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4,510,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976%,表决结果未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510,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55%。
    
    由于股东大会同意票数未超过出席股东大会所代表的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付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普先生而未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导致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独
    
    立董事备案办法》等相关规定,将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李涛先生继续履
    
    职直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补选独立董
    
    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钟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805,2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956,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
    
    3.02选举郭巍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401,959,14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1%,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0,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8%。
    
    4、审议《关于第四届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1,965,13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6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6,69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6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关于第四届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01,965,138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6%;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6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116,699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7%;反对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5,600股(含网络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张婷婷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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