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文传媒:关于与清控科创智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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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002343 股票简称:慈文传媒 公告编号:2019-060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清控科创智运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清控科创智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控科创智运”或“甲方”)与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9年12月1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科技赋能、产业升级的新趋势下,双方将有效整合优质资源,合力打造一个以“文化+科技”为内核的产业创新园,构建影视、游戏、动漫、文旅、科技、教育及相关衍生行业为重点的文创产业体系,将文化产业链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创业孵化紧密协同,以科技创新驱动、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国际示范基地和文创产业园区,成为当地文化和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公司本次与清控科创智运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在提升核心业务的同时,战略布局产业链新兴业务,持续塑造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加快转型升级成为“泛娱乐产业优质运营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在文化传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投资者。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签署其他业务合同的基础。双方具体项目的合作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内容及方式”和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甲乙双方基于良好的信任,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全方位深度开展业务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2019年12月19日,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战略合作事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清控科创智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0FXWY0X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院4号楼7层0712
    
    5、法定代表人:施永祥
    
    6、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7、营业期限:自2017年07月05日至2067年07月04日
    
    8、经营范围:软件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货物进出口;企业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水污染治理;汽车尾气治理;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
    
    (三)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性合作协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在科技赋能、产业升级的新趋势下,甲方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及所属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品牌、科技、渠道等优势,乙方充分发挥IP研发、影视投资制作及内容运营等优势,双方有效整合优质资源,合力打造一个以“文化+科技”为内核的产业创新园,构建影视、游戏、动漫、文旅、科技、教育及相关衍生行业为重点的文创产业体系,将文化产业链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创业孵化紧密协同,以科技创新驱动、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最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影响力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国际示范基地和文创产业园区,成为当地文化和科技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二)合作内容及方式
    
    1、甲乙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发起共建“清慈文化科技创新园(暂定名)”,集前沿科技、创意研发、影视拍摄、特效制作、文旅娱乐、人才培养、创投孵化、版权交易、会展营销等为主要功能的综合性文化科技创新园,以产业聚集效应和科技创新应用为引擎,实现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推动影视传媒产业等新经济、新业态的融合发展。
    
    2、甲乙双方将以合资公司作为运营主体,筛选符合条件的城市及区位落地文化科技创新园。着眼长远发展,坚持前瞻性原则,以国家与城市规划为导向,合理选址、科学规划、政策配套、优化产业。
    
    3、甲乙双方围绕“科技+文化”主题,依托各自的产业资源及行业经验,引进科技及文创产业链的优秀人才及企业入驻创新园。甲方发挥其科技研发及服务的优势,负责引入科技创新人才及企业,包括但不限于5G、人工智能、VR/AR 、4K/8K、大数据、区块链等前沿应用科技;乙方发挥其IP 研发及内容运营的优势,负责引进文化产业链上下游的优秀项目及人才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创意、拍摄、后期特效以及动漫、游戏、衍生周边等,通过资源协同实现产业联动。
    
    4、甲乙双方将基于新技术的创新研发成果及应用场景,加快文化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推广,重点挖掘研发有影响力的 IP,结合AI/VR/AR等新技术,着力开发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的内容体验项目,打造建设国际水准的数字科技拍摄基地,以及线上线下一体的实景娱乐旅游基地,探索新型的文旅模式,激活新的内容消费需求。
    
    5、甲乙双方围绕“科技+文创”搭建一个人才孵化器的创新学院,整合国内外的优质资源,在科技、影视制作、编剧、导演、艺人等领域合作培养一批专业人才,并合力构建完整的人才成长上升通道,为市场输送优秀人才,助力文创行业持续的创新
    
    6、甲乙双方同意,发挥各方优势有效集聚优质资源、优势资本和优秀运营管理团队共同积极推进合作。针对一揽子拟合作的内容和项目,提供完善的配套服务,包括充分运用基金在内的各类融资方式和金融工具,满足项目资金需求,快速助推合作内容的投资开发及有效落地。
    
    (三)合作机制
    
    1、双方建立高效沟通机制,相互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同时为双方公司员工交流建立常态化沟通平台,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双方合作发展。
    
    2、双方应针对具体的合作项目,签订具体的合作协议,确定双方在具体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
    
    3、双方应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
    
    4、各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具体合作事宜。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的五年。
    
    2、合作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续签协议或延长合作期限。
    
    3、任一方认为不适宜继续合作时,有权提出解除本协议的请求,并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书面协商同意,本协议方可终止。双方应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协议终止执行,不影响双方已签署的具体项目合同的履行。
    
    三、对公司的影响
    
    清控科创智运是清控科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以科技创新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科技园区建设运营商和科技服务提供商,是清华产业科技创新平台、清华控股战略功能平台、清华控股成员企业。专注于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与运营,创业、产业咨询服务以及面向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的投融资服务,在科技园区建设、运营、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经验。
    
    公司本次与清控科创智运的战略合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在提升核心业务的同时,战略布局产业链新兴业务,持续塑造和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加快转型升级成为“泛娱乐产业优质运营商”;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及在文化
    
    四、风险及相关提示
    
    1、本协议为战略框架协议,是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和签署其他业务合同的基础。双方具体项目的合作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应以本协议第二条“合作内容及方式”和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内容为准。
    
    2、本协议对公司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需视协议双方后续合作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与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关于与爱奇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19-003号)。目前,该《战略合作协议》在执行中。
    
    五、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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