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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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0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框架协议内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雪人股份”)近日与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股权投资”)签署了《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本协议”)。
    
    二、协议合作方情况介绍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兴证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海洋丝路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1日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1280(集群注册)
    
    经营范围: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均不含金融、证劵、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董监高及相关方均无关联关系。
    
    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支持 民营企业发展要求,重点支持福建省实体经济领域上市公司,纾解股票质押风险 而成立的纾困基金。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发挥各自资源优势,通过战略合作实现互惠共赢,经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达成本协议。
    
    (三)业务合作内容
    
    1.战略持股
    
    乙方有意战略投资甲方并持有甲方部分股份,具体的投资方式、持股比例、投资价格等事项将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基础上由相关方另行商定。
    
    2.战略支持
    
    乙方通过资本与产业对接,充分发挥自身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用,支持甲方业务快速发展。
    
    3.其他业务合作
    
    甲乙双方的全面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参股投资、渠道及客户资源共享等方面。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本着平等、自愿、互惠、共赢、诚信的原则,为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并符合各自战略发展目标,提出新的合作内容,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各自的程序审批后,另行签署具体合作协议进而合作。
    
    (四)协议的生效、修改、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在本协议框架下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的有效期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制。
    
    2.本协议经协议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如有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和补充协议为准。
    
    3.本协议期限届满后或协商解除时终止。由于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金融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战略合作无法继续进行的,经各方协商可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福建股权投资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能更好地发挥双方在各自相关领域的资源优势,建立长期友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整合优势资源,优化股东结构,进一步提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共赢合作。
    
    基于本协议的具体合作协议签署后,福建股权投资将成为公司的战略股东,其将积极支持公司的战略规划及经营管理,不从事、协助、配合任何其他第三方谋求对雪人股份的控制权。
    
    五、风险提示
    
    1.本战略合作协议相关约定付诸实施和实施过程中均存在变动的可能性,具体事项以正式签订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省纾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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