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大通:独立董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程序符合《公司法》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我们审阅了高管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基于独立立场判断,我们认为:高管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签字:
    
    赵息 樊培银 张贞齐
    
    2019年12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大通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