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阿诺: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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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53 证券简称:皮阿诺 公告编号:2019-082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19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9日09:15至2019年12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海景路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礼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10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57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5,079,5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6442%。
    
    3、通过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
    
    4、中小投资者总体情况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789,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44%。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4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5,100,20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 7,789,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胡展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肖静、韦杏珊;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合规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孚道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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