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厦门中院”)于 2019年7月 26日裁定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工股份”、“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于同日指定厦工股份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2019 年 11 月1 日,厦门中院裁定批准厦工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厦工股份重整程序。
根据厦工的重整计划,本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如下:以厦工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8.5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共计转增产生815,124,491股股份(最终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根据厦工股份管理人提供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抵债及公开处置股份说明》,其中,584,420,995股直接用于抵偿普通债权,抵债价格为3.6元/股;230,703,496股用于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处置价格为2.4元/股。转增后,厦工股份总股本将由958,969,989股增加至1,774,094,480股。
根据厦工股份2019年12月1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9号),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8年修订)第4.3.2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由于公司股价处于持续变动之中,公司对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分为三种情况进行了讨论。鉴于厦工股份除权除息日的前收盘股价为2.94元/股,厦工股份除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的价格×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1+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该公式计算出的结果作为除权(息)参考价格。
因本次转增股本无现金分红,公式中的现金红利为 0;但鉴于除权除息日前收盘价格2.94元/股大于管理人公开处置价格2.4元/股,需充分考虑管理人公开处置的股份对原有股东权益的影响;本次转增由管理人公开处置股份数量为230,703,496股,上市公司转增前总股本为958,969,989股,相应的转增股份由管理人公开处置导致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230,703,496/958,969,989。因此,厦工股份转增股本实施后,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格为2.84元/股。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作为厦工股份本次重整中的财务顾问,经审慎复核后认为,上述除权(息)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满足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19号)中的计算公式的计算结果。
此外,除权参考价格是基于除权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本财务顾问特此提醒投资者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之签章页)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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