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1 证券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19-095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总裁马庆先生持有公司流通股1,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0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21%;董事、副总裁秦怀先生持有公司流通股15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3%;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维舟先生持有公司流通股1,5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931%;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原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于2019年6月17日辞职,现为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46号、临2019-049号、临2019-062号公告)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51,2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466%;总工程师李毓良先生持有公司流通股12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74%;股东李飙先生(原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已于2019年6月17日辞职,详见公司披露的临2019-047号公告)持有公司流通股9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559%;以上六人合计持有公司流通股股份4,421,24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745%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庆先生、秦怀先生、王维舟先生、常万昌先生、李毓良先生、李飙先生均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马 庆 董事、监事、 1,000,000 0.0621% 非公开发行取得:1,000,000股 所持
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全部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秦 怀 董事、监事、 150,000 0.0093%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股 所持
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全部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王维舟 董事、监事、 1,500,000 0.0931% 非公开发行取得:1,500,000股 所持
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全部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常万昌 董事、监事、 751,243 0.0466% IPO前取得:751,243股
高级管理人员
李毓良 董事、监事、 120,000 0.0074% 非公开发行取得:120,000股 所持
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全部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李 飙 董事、监事、 900,000 0.0559% 非公开发行取得:900,000股 所持
高级管理人员 股份全部来源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注:李飙先生已于2019年6月17日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区 减持总金额 减持完成情 当前持股数 当前持股比例
间(元/股) (元) 况 量(股)
马 庆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1,000,000 0.0621%
2019/12/18 250,000股
秦 怀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150,000 0.0093%
2019/12/18 37,500股
王维舟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1,500,000 0.0931%
2019/12/18 375,000股
常万昌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751,243 0.0466%
2019/12/18 187,810股
李毓良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120,000 0.0074%
2019/12/18 30,000股
李 飙 0 0.00% 2019/6/21~ 集中竞价交易 0.00-0.00 0.00 未完成: 900,000 0.0559%
2019/12/18 225,000股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已实施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马庆先生、秦怀先生、王维舟先生、常万昌先生、李毓良先生、李飙先生均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本次减持计划未约定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否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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