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19-099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最近五年,公司收到深交所1份关注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1份关注函。
1、2018年8月13日,广东证监局下发《关于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8]974号),对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流程不规范、银行贷款办理流程不规范等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年报披露的会计政策与审计报告不一致、年报未披露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年报信息披露的债券信息不一致、年报信息披露的债券信息不一致等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物流运费、研发奖金等费用核算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部分费用报销不符合
规定等财务核算存在的问题,表示关注,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改,并
报送整改报告。2018年9月7日,公司根据监管关注函的要求向广东证监局报送
了《关于广东证监局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
2、2018年10月19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18]第220号),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浩能科技有限公司与珠海格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签署大幅变更前期采购合同的两份《商谈备忘录》,要求公司进行核实、说明。2018年10月23日,公司根据关注函要求,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回复。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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