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9-037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何建芬女士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辞职报告,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4.35%股份)推荐战国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战国义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战国义先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郝晶祥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隋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隋庆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李晓峰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苑剑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苑剑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0年1月7日上午10时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网站的临2019-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报备文件: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战国义先生简历
战国义先生,196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营第六三六厂(1988年更名为首钢吉林柴油机厂)204车间财务科会计、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资金资产管理室主任;长春冶金设备制造厂财务科长;首钢吉林柴油机厂财务处副处长;长铃集团有限公司摩托车产业财务负责人;长铃集团长春摩托车工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隋庆先生简历
隋庆先生,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于2019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历任吉林省米沙子收费站财务科长,中城建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财务经理,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部部长兼资本运营部部长。现任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苑剑光先生简历
苑剑光先生,汉族,1975年9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员,吉林大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毕业,工程硕士学位。
历任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养护处主任科员、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延吉管理分局通信科科长、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长春管理分局副局长、吉林省高速公
路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副经理(负责分公司工作)、党总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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