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寓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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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认真、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经营的需要,对之前年度的担保额度予以续期,这些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整体的经济情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认为其具有实际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相关事宜,并将该事项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虞晓锋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廖家河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尹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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