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作为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进科技”、“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19年12月 12日对朗进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一、现场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现场培训前,东北证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朗进科技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现场培训中,保荐代表人陈才泉先生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项目负责人杭立俊先生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等知识。
现场培训后,东北证券向朗进科技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参加培训的人员,以供自学。
二、现场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现场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违规案例等。具体涉及以下
法规及规定:
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
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4、《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
5、《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
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在现场培训过程中,东北证券培训人员解答了朗进科技参加培训人员咨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动。
三、现场培训结论
通过本次培训,朗进科技上述人员加强了对证券市场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才泉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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