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
保荐机构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瑞梅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立国 联系电话:010-56571666
培训实施人员姓名:陈立国、廉亚男
参加培训人员: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培训时间:2019年12月9日
培训对应期间:2019年度
培训主要内容:《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部分内容、《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
一、培训基本情况
2019年12月9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部分内容、《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简介
2019年7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该问题解答共30条,定位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准则在再融资审核业务中的具体理解、适用和专业指引,主要涉及再融资具有共性的法律问题与财务会计问题。本次培训中,保荐机构向培训对象重点介绍了《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中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股份质押等内容。
2019年11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而言,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一是精简再融资的发行条件;二是优化非公开发行制度安排,支持引入战略投资者;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和锁定机制,将发行价格不低于前20日均价的9折调整为8折,锁定期分别由36个月和12个月缩短至18个月和6个月,且不适用减持规则的限制;单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数量调高至不超过35名;三是调整批文有效期,将再融资批文的有效期延长至12个月。为加深公司及培训对象对监管政策导向的理解,针对上述修改方向,保荐机构向公司参加培训人员进行了逐项讲解。
三、培训效果
通过对前述内容的讲解,加深了公司及培训对象对《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以及《关于修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等相关内容的理解,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赵瑞梅 陈立国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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