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卫宁健康
股票代码: 300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周炜、王英、周成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青浦区******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卫宁健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卫宁健康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 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5
二、权益变动的原因.................................................................................................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6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8
三、权益变动内容.....................................................................................................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9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9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10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第七节 备查文件.............................................12
一、备查文件.......................................................................................................... 12
二、备查地点.......................................................................................................... 12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附表........................................................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周炜、王英、周成
上市公司、公司、卫宁健康 指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主动减持和被动稀释原
因,使其持有公司股份累计减少9.11%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周炜: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公司董事长、全资子公司上海卫宁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控股子公司卫宁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上海钥世圈云健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参股公司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2、王英:女,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3、周成: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周炜、王英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成为周炜、王英夫妇之子,三者为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非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动减持的原因是为公司引入战略股东及自身资金需求;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是由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限制性股票授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二、权益变动的原因
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在创业板上市,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499,832股,持股比例为28.98%。
2012年3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250万份,占实施前总股本的4.67%。
2014年9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750万份,占实施前总股本的3.47%。
2014年10月29日,王英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万股,减持均价44.96元/股,减持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92%。减持完成后,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股比例为27.51%。(28.98%-0.92%=28.06%,28.06%与27.51%之间的差额为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造成。)
2014年10月30日,王英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减持均价44.56元/股,减持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8%。减持完成后,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股比例为26.13%。(27.51%-1.38%=26.13%)
2015年7月2日至2015年12月14日,周炜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296,398股,增持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42%。增持完成后,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股比例为 26.09%。(26.13+0.42%=26.55%,26.55%与 26.09%之间的差额为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造成。)
2016年3月非公开发行情况报告书显示,发行前周炜、王英夫妇合计持股比例为26.05%,发行结束后合计持股比例为24.94%,被动稀释1.11%。
2016年12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合计2,000万分,占实施前总股本的2.43%。
2017年5月26日,王英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公司股份2,200万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周成,交易均价7.22元/股,转让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38%。转让完成后周炜、王英、周成合计持股比例为24.08%。(持股数、持股比例前后均未变化)
2017年6月22日,周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2,650万股转让给其一致行动人周成,交易均价7.29元/股,转让比例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66%。转让完成后周炜、王英、周成合计持股比例为24.08%。(持股数、持股比例前后均未变化)
2018 年 6 月 15 日,周炜、王英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各自持有公司股份2,870.50 万股、3,035.17 万股转让给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12.95 元/股,转让比例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1.77%、1.88%。转让完成后周炜、王英、周成合计持股比例为20.15%。
2019年8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合计3,258.36万份,占实施前总股本的2.01%。2019年10月30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周炜、王英、周成合计持股比例由20.05%降低至19.87%,被动稀释0.18%。(20.15%-0.18%=19.97%,19.87%与19.97%之间的差额为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造成。)与IPO时相比累计变动减少9.11%(28.98%-19.87%),为大宗交易减持、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二级市场增持、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及协议转让减持所致。
截至2019年12月10日,周炜、王英、周成合计持股比例为19.87%,与IPO时相比累计变动减少9.11%,其中主动减持5.95%(不含一致行动人之间相互转让),主动增持 0.42%,被动稀释 3.58%。上述变动为大宗交易减持、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二级市场增持、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及协议转让减持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将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大宗交易、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周炜持有公司股份8,857,047股,持股比例为16.56%;王英持有公司股份6,642,785股,持股比例为12.42%;周成未持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499,832股,持股比例为28.98%。本次权益变动后,周炜持有公司股份 186,446,339 股,持股比例为 11.36%;王英持有公司股份91,055,484股,持股比例为5.55%;周成持有公司股份48,500,000股,持股比例为2.96%,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26,001,823股,持股比例为19.87%。三、权益变动内容
2014年10月至2019年12月,周炜、王英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056,7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5.95%;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2,296,398股,累计增持比例为0.42%;因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稀释原因而被动稀释比例为3.58%。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减少9.11%。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变动方向 交易方式 变动日期 交易均价 变动股数 变动比例(+、
(元) (股) -)
王英 减持 大宗交易 2014.10.29 44.96 2,000,000 -0.92%
王英 减持 大宗交易 2014.10.30 44.56 3,000,000 -1.38%
王英 减持 协议转让 2018.6.15 12.95 30,351,700 -1.77%
周炜 减持 协议转让 2018.6.15 12.95 28,705,000 -1.88%
减持小计 — 64,056,700 -5.95%
周炜 增持 竞价交易 2015.7.2-2015.12.14 43.55 2,296,398 +0.42%
增持小计 — 2,296,398 +0.42%
被动稀释小计 — — -3.58%
累计变动合计 — — -9.1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326,001,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7%,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卫宁健康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投资者也可在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周炜 王英 周成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卫宁健康 股票代码 3002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周炜、王英、周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上海市青浦区
称 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增加 □ 减少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股票期权行权稀释、限制性股票授予稀释、非公开发行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5,499,832股,持股比例:28.98%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持股数量:326,001,823股,变动比例:19.87%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本次转让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在未来12个月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将来信息披露
内继续增持 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 提 供的 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否□
准
(本页无正文,为《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周炜 王英 周成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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