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畅通讯: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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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9-154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0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333号上海招商局广场南楼17楼公司会议室。
    
    7、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HUANG YUANGENG先生。
    
    8、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85,088,6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46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5,036,0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81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2%。
    
    9、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113,5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60,9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5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302%。
    
    10、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了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8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且同意票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议案2.00 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8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5,088,68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13,5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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