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源石油
股票代码:300164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
住所:西安市新城区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51号人寿壹中心A座13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源石油”或“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7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乙方 指 张国桉
通源石油、公司 指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金控 指 西安高新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首善基金 指 首善高新产业发展及并购基金
国君创投、甲方 指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基金 指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国君君彤
西安高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
指 张国桉减持通源石油股票之行为
动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准则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姓名 张国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610403************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的一致关系
张国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96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8%;张国桉先生配偶蒋芙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493,511股,占公司总股本0.55%;张国桉先生通过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7,288,547股,占公司总股本3.83%。张国桉先生、蒋芙蓉女士和国民信托有限公司-国民信托?金润35号单一资金信托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4,747,275股,占公司总股本29.86%。张国桉夫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积极助力公司做大做强主业,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促进西安高新开发区强链、补链的战略布局。国君创投与高新金控通过首善基金共同出资设立投资基金受让公司部分股权。高新金控与国君创投携手入股通源石油,符合国家明确就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要求,同时也是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战略的认可,将进一步推动公司持续发展。
本次转让不仅化解了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同时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增强投资者信心,强化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增信能力,使得公司未来发展更加健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增加或减少其在通源石油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张国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96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25.48%,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8,741,304股。
2019年12月19日,张国桉先生与国君创投代表的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张国桉先生将其直接持有的通源石油股票无限售流通股27,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06%)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投资基金,转让价格为4.662元/股。
1、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变动前后,出让方与受让方的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本次协议转让前 本次协议转让后
称 股份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份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类 (股) 例(%) 类 (股) 例(%)
张国桉 普通A股 114,965,217 25.48 普通A股 87,615,217 19.42
投资基 普通A股 0 0 普通A股 27,350,000 6.06
金
合计 114,965,217 25.48 114,965,217 25.48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转让前持有股份 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张国桉 合 计 持 有 114,965,217 25.48 87,615,217 19.42
股份
其中:无限
售条 件 股 28,741,304 6.37 1,391,304 0.31
份
有限 售 条 86,223,913 19.11 86,223,913 19.11
件股份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12月19日,张国桉先生与国君创投代表的投资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受让乙方持有的目标股份,即27,35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06%,且乙方同意按本协议之约定向甲方转让目标股份。
2、经双方协商,确定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4.662元,本次股份转让的总价款为127,505,700元。双方同意,若法律法规对目标股份的定价另有要求的,双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如在过渡期上市公司以累计未分配利润派发股票红利或者以资本公积金或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而导致上市公司股份总数增加的,则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的股份数量相应进行增加,经过增加后的目标股份仍应为上市公司股本增加后的已发行股本总额的6.06%,在该等情况下,目标股份转让价款保持不变。
4、双方同意,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情况下,如在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向乙方分配现金分红或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向乙方分配现金红利,则双方应根据下述计算公式相应调减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约定的目标股份转让价款。
经调减后的目标股份转让价款=(第一条第2款约定的每股转让价格-过渡期内上市公司已向乙方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目标股份股数。
5、甲方在取得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当日或次日将目标股份转让价款127,505,700元支付至乙方本人或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6、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本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事项未获交易所出具的《股份转让申请确认书》,则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14,965,21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5.48%,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107,005,29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93.08%。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拟转让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同时已征得质权人同意转让的意见。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过户申请前办理解除质押手续。
五、其他相关说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张国桉先生现为公司董事长,不在除上市公司外的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 是否有不
姓名 职务 股份种类 (股) (%) 良诚信记
录
张国桉 董事长 普通A股 114,965,217 25.48 否
任延忠 董事、总裁 普通A股 5,261,178 1.17 否
董事、董事
张志坚 会秘书兼主 普通A股 4,939,958 1.09 否
管财务副总
裁
曾一龙 独立董事 普通A股 0 0 否
赵超 独立董事 普通A股 0 0 否
张百双 监事会主席 普通A股 566,306 0.13 否
刘亚东 监事 普通A股 0 0 否
李少伟 监事 普通A股 0 0 否
张春龙 常务副总裁 普通A股 16,469,555 3.65 否
姚志中 副总裁 普通A股 200,000 0.04 否
徐波 副总裁 普通A股 150,000 0.03 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3、本次股份转让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通源石油股份107,397,275股,持股比例变为23.80%,信息披露义务人仍为公司控股股东,亦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通源石油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资料;
2、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西安市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通源石油 股票代码 300164
信息披露义 张国桉 信息披露义 西安市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不变,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
股份数量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式(可多选)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114,965,217股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25.48%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变动数量: 87,615,217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变动比例: 19.42%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12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本页无正文,为《通源石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
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张国桉
签字:
日期: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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