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康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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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建设现已基本完成,公司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56,015,441.7元(具体以转账日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续需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
    
    注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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