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量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久量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227号《关于核准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4元,每股面值1元。募集资金总额44,16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948.3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211.68万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G15010500415号”《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公司将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额拟投入金
1 肇庆久量LED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6,961.30 27,741.91
2 肇庆久量自动化仓储及物流基地建设项 5,205.09 3,745.44
3 肇庆久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554.43 6,554.43
4 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贷款 4,434.65 1,169.90
合 计 54,155.47 39,211.68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获得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六)信息披露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拟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适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募集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和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且能够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和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久量股份本次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自有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久量股份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昱民 林义炳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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