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维高新: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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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时 间:2019年12月27日下午14:30
    
    地 点:公司办公楼东三楼会议室
    
    主持人:吴福胜先生
    
    ※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
    
    一、宣读《会议规则》
    
    对《会议规则》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二、宣读《关于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提名》
    
    对《提名》进行表决(举手方式)
    
    三、审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
    
    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五、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刘帮
    
    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并填写表决票、投
    
    票,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
    
    据
    
    七、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数据上传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
    
    八、接收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回传的最终统计结果
    
    九、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根据《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安徽皖维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规则。
    
    一、会议的组织方式
    
    1、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依法召集。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3、本次会议的出席人员是:2019年12月24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次会议行使《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
    
    二、会议的表决方式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按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的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2、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会议对《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戴新民先生、尤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选举刘帮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投票选举方法如下:
    
    (1)选举独立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有效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独立董事人数(2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
    
    (2)选举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应选监事人数(1人)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分别投票给不同的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某一位监事候选人。
    
    4、参加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决票进行投票表决,由律师和监票人共同计票、监票、统计表决数据。会议工作人员将现场投票的表决数据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将上传的现场投票数据与网络投票数据汇总,统计出最终表决结果,并回传公司。
    
    6、本次会议设总监票人一名,由本公司监事担任;设监票人两名,由股东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核实,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名。议案表决结果由总监票人当场宣布。
    
    7、会议主持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的统计结果,宣布议案是否获得通过。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不得无故退场。
    
    2、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如有质询、意见或建议时,应举手示意,在得到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言。
    
    3、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应认真审议本次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好表决权。
    
    2019年12月2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一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原广西广维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皖维”)自2009年被本公司收购以来,坚持走生物质化工发展道路,先后投资建设了“年产5万吨生物质制聚乙烯醇项目”、“废糖蜜生产生物质食用酒精项目”以及“VAE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等生产装置,累计投资9.93亿元,其中3.2亿元系本公司注资(2亿元进入注册资本,1.2亿元计入资本公积),其余项目投资均由广西皖维负债投入,造成广西皖维的资产负债结构极不合理的现状。
    
    “年产5万吨生物质制聚乙烯醇项目”建成后,由于受酒精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影响,至今未能实现盈利;而广西皖维VAE等其他产品的盈利又难以覆盖该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债务所产生的财务费用等,致使广西皖维连年亏损。
    
    近几年来,广西皖维持续深耕VAE产品,不断扩大产品产量和市场占用率,积极开拓高碱醇解法PVA市场,研发出废糖蜜生产生物质食用酒精,销售收入逐年增加,经营状况已得到明显改善,2019年有望实现经营性盈利。
    
    为改善广西皖维资产负债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拟用自有资金向广西皖维生物质科技有限公司增资6亿元人民币,其中1亿元用于增加广西皖维的注册资本,将广西皖维的注册资本由3亿元增加至4亿元,其余5亿元计入广西皖维的资本公积。以优化广西皖维的经营环境,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广西皖维更好地发展生物质科技,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议案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7日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二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已连续六年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11月12日至 2019年11月1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6年任期已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相关职务。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决定补选两名独立董事,提名戴新民先生和尤佳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戴新民先生和尤佳女士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确认。
    
    公司董事会对张传明先生和汪莉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27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新民,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83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安徽工业大学商学院教师、系主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在内部控制、会计、审计专业领域内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主持课题10余项。现任南京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尤佳,女, 197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96年9月至2000年7月,安徽大学法学院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西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毕业,获法学博士。2004年7月进入安徽大学工作,研究领域为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证券法等。现任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同时兼任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肥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之三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李明先生,因工作原因现已调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无法继续履行本公司监事职责,李明先生已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征求股东单位意见,公司监事会同意李明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名刘帮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刘帮柱先生简历见附件),提请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监事会对李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期间,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合规运营所做的贡献,表示崇高的敬意。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19年12月27日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刘帮柱先生,1969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7年7月至2005年7月任安徽省维尼纶厂丝绸分厂技术员、副厂长,2005年7月2008年6月任巢湖皖维金泉实业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经理,2008年6月至2009年2月任本公司水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副经理,2009年2月至2010年7月任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0年7月至2012年3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巢湖皖维振华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12年3月至2014年9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2015年2月至今任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
    
    委员、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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