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64 股票简称:华峰氨纶 公告编号:2019-077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从登召集主持,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具体内容如下:
原: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68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67680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98159221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298159221股,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9年12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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