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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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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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大会会议议程---------------------------------------------------3
二、大会会议规则---------------------------------------------------4
三、大会会议议案---------------------------------------------------5
议案: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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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7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12月27日至2019年12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金鹰股份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 傅国定先生
现场会议议程:
序号 内 容 报告人 职务
1 宣布会议开始 傅国定 董事长
2 向大会报告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具有表决权的 韩钧 董事会秘书
股权数、介绍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来宾
3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韩钧 董事会秘书
4 审议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韩钧 董事会秘书
5 股东发言并答疑
6 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7 统计现场票数
8 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傅国定 董事长
9 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宣布股东 韩钧 董事会秘书
大会表决结果
10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法律顾问
11 宣读本次大会决议 傅国定 董事长
12 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傅国定 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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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规则
为了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一、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筹备工作和召开过程中,应当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全体董事对于股东大会的正常召开负有诚信责任,保证股东大会依法履行职权。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依照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并可对公司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但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与会人员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指引,遵守会议规则,维护会议秩序。
四、股东如要求大会发言,请即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并登记,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程序和时间等条件确定发言人员。每位股东发言应在指定位置进行,公司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问题,发言和回答时间由会议主持人掌握。
五、2019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均有一票表决权。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交易时间内进行。
七、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参加对所审议案表决投票的监票和计票工作,以上人员由现场推举产生,以鼓掌形式通过。
八、公司董事会聘请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九、证券部具体负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程序和会务方面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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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19年12月27日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扩大控股子公司金鹰塑机的生产和销售,增强盈利能力,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2018年为子公司金鹰塑机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担保(详见公司临2017-043、临2018-014号公告)。金鹰股份与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光大银行、浙商银行,以下统称“合作银行”)的担保合同到期,为持续加强金鹰塑机的生产、销售和盈利,金鹰股份拟为金鹰塑机继续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担保。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2019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工业园区(鸭老公路以北)
法定代表人:潘明忠
注册资本:6,3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6日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产品及其他机械产品与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截止2019年10月31日,金鹰塑机总资产38,332.26万元,净资产16,985.31万元,资产负债率55.69%,营业收入17,623.31万元,净利润1,342.6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公司持有金鹰塑机95%股权,金鹰塑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担保方: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金鹰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
具体的担保范围、担保期间及担保金额等内容最终与合作银行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须在关于上述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其他各方内部审议程序完成后签署相关合同。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认为,金鹰塑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资是为满足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扩大其生产和销售,增强盈利能力,公司继续向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为其担保,由经营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继续对子公司担保事项是根据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方式的需求所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提供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公司担保的对象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为人民币37,459,262.85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和3.297%和10.56%,无逾期担保。
本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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