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关于控股股东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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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中原传媒 公告编号:2019-034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传媒”)控股股东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于2018年12月25日完成发行“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或“本期债券”),发行规模6.2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标的股票为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债券简称“18 中原 EB”,债券代码“120002”。
    
    近日,公司接到中原出版传媒集团的通知:根据有关规定和《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换股期限自可交换债发行结束日满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交换债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即自2019年12月26日起至可交换债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本期可交换债的初始换股价格为10.05元。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2019年5月7日,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已由10.05元调整为9.71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原出版传媒集团持有公司789,231,684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7.13%。进入换股期后,假设全部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股票,按照换股价格9.71元/股,交换上限63,851,699股测算,完成换股后,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将至少持有本公司725,379,985股股份,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70.89%,不会影响其控股股东地位。
    
    中原出版传媒集团因其可交换公司债券投资者换股导致所持本公司股份减少的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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