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舜喆B 公告编号:2019-072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情况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减少财务报表的冗余信息,提高财务报表信息的效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进行处置。
经公司核查,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账龄均在5年以上,属于长期挂账,长期无交易,无人催收和联系,部分债权人已注销或吊销。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共8笔,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950,452.67元,其中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115,363.50元,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12,835,089.17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将无法支付的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人民币12,950,452.67元予以核销,并按规定转入“营业外收入”会计科目处理。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合计人民币12,950,452.67元,计入2019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对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认真核查,认为本次核销理由充分,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原则上同意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及确认营业外收入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账龄较长,长期挂账且无交易也无人催收,债权人无法联系,部分债权人已注销或吊销。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核销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经核查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并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舜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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