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达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对上述被聘任人员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被聘任人员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况。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确信他们能够胜任公司相应的职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独立董事:王维安、陈希琴、胡国华
    
    2019年12月18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圣达生物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