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第五届董事会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卢侠巍
罗会远
许光清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