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洁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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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35 证券简称:安洁科技 公告编号:2019-130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洁科技”)于 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确保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吴桂冠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2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50,827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11,607股,每股发行价格32.22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1,508,269,977.54元人民币,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084.00万元人民币,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477,429,977.54元人民币。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确认,并出具苏公W[2017]B12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等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8年8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8年8月31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内容的议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惠州威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精密”)变更后项目实施主体为威博精密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博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博金属”),将原计划租赁厂房及厂房改造变更为由公司购买土地并建设厂房供该项目使用。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增资及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为了更好地推进“消费电子金属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威博精密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威博金属增资196,965,108.72元人民币及实缴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威博金属共计实缴注册资本
    
    476,965,108.72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消费电子精密结构件建设项目”变更为“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智能移动终端零组件产品技术改造及扩产项目”,实施主体分别为威博金属、威博精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子公司威博精密及孙公司威博金属一致协商,拟共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分配子公司及孙公司的具体使用额度,并签署相关文件。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购买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合同并具体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披露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保本型银行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保本型银行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经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银行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拟共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共同使用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拟共同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5,00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和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的要求》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共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5,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认为:
    
    (1)本次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安信证券对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本次共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子公司及孙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安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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