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19-050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土地转变用途并
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2月1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议案》,根据绵阳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工作,以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组织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土地转变用途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国有土地转变用途相关规定,本次实施的土地转变用途相关事宜,按程序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基本情况概述
根据市政规划要求并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实施高新区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相关工作。公司高新区新四厂区主要为公司下属部分产业单元(多媒体公司、技佳精工、模塑公司、包装公司、精密公司等)的生产经营场所;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主要为公司平台部门及研发部门等的办公场所。根据《绵阳市高新区部分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已规划调整为商业和居住用途,按照市政规划要求结合公司战略布局,公司拟将厂区涉及相关产业分别搬迁至经开区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
公司新四厂区、商贸中心及技术中心土地面积约616亩,由九宗土地组成,根据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宗地规划条件,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5)、居住用地(容积率分别为2.6、2.8与3.0)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3.0),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按照土地转变用途相关政策完成土地评估工作,预计公司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约27.20亿元。
二、 宗地用途变更情况
公司上述约616亩土地中约467亩土地用途将调整为商业用地(容积率3.5)、居住用地(容积率分别为2.6、2.8与3.0)及居住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3.0),剩余土地均调整为道路、绿化、中小学用地、服务设施用地等。
三、 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金额及资金来源
以不超过27.20亿元(最终金额以市政府出具的批复文件为准)的价格补缴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纳,本次土地出让金主要采取公司自筹及外部融资方式解决。
四、 本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上述约616亩土地转变用途后,将会给公司带来新增商业用地(含居住用地)约467亩,为应对国家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变化,公司拟采取自主开发、联合开发等多种方式加快实施土地开发,缩短变现周期,实现资源开发利益最大化。
按公司战略布局及搬迁规划,拟将约616亩工业土地涉及相关产业分别逐步搬迁至经开区长虹工业园、集中发展区长虹智能制造产业园及安州区工业园,同时,通过提前物料储备规划及公司在全国各地工业园的产能统筹协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运营,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重大影响。
该事项尚需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定,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