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铝国际:关于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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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68 证券简称:中铝国际 公告编号:临2019-098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
    
    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8日、2019年6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9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9﹞2293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载明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总额不超过12.6亿元,无异议函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应在无异议函有效期内按照报送上交所的相关文件完成发行。
    
    二、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至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前,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投资价值、投资决策判断等重大事项或拟变更计划说明书相关内容,或者管理人于取得无异议函3个月后发行的,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
    
    三、公司应当在完成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格式向上交所报告发行情况,并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挂牌转让手续。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无异议函的要求,办理本次资产证券化发行等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铝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关于对中信建投-中铝国际2019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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