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88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债权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达成和解协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方之一
? 涉案金额:涉案本金3.4亿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如按照和解协议正常执行,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84亿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19年12月18日,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瑞德”)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董事6人,其中董事刘佰华女士因公未能出席董事会,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债权方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诉讼基本情况
2017年8月30日起,朱丽美(以下简称“乙方”)先后与奥瑞德、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左洪波、褚淑霞、左昕(以下简称“甲方”)签订8份借款合同,合计金额为3.85亿元人民币,甲方累计偿还本金0.45亿元,未还借款本金余额为3.4亿元。以上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经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2019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5、临2019-023)。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妥善解决本案纠纷,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执行和解方案:
1、根据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浙01民终8632号、(2018)浙01民终8633号、(2018)浙01民终8634号、(2018)浙01民终8635号、(2018)浙01民终8636号、(2018)浙01民终8637号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浙民终5号、(2019)浙民终6号终审裁定,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债务利息及逾期还款违约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合同编号 借款余额 债务利息 逾期还款违约金
借款合同-1 74,000,000.00 18,006,666.67 3,973,676.67
借款合同-2 10,000,000.00 2,433,333.33 606,100.00
借款合同-3 43,000,000.00 10,463,333.33 2,606,230.00
借款合同-4 44,000,000.00 10,706,666.67 2,666,840.00
借款合同-5 30,000,000.00 7,300,000.00 1,818,300.00
借款合同-6 42,000,000.00 10,220,000.00 2,545,620.00
借款合同-7 76,000,000.00 18,493,333.33 4,081,073.33
借款合同-8 21,000,000.00 5,110,000.00 1,272,810.00
小计 340,000,000.00 82,733,333.33 19,570,650.00
合计 340,000,000.00 102,303,983.33
乙方同意将上述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及债务利息全部予以免除,共计102,303,983.33元;
2、乙方同意免除甲方借款本金8,160万元整,具体免除本金及剩余借款本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合同编号 借款余额 免除本金 剩余借款本金
借款合同-1 74,000,000.00 17,760,000.00 56,240,000.00
借款合同-2 10,000,000.00 2,400,000.00 7,600,000.00
借款合同-3 43,000,000.00 10,320,000.00 32,680,000.00
借款合同-4 44,000,000.00 10,560,000.00 33,440,000.00
借款合同-5 30,000,000.00 7,200,000.00 22,800,000.00
借款合同-6 42,000,000.00 10,080,000.00 31,920,000.00
借款合同-7 76,000,000.00 18,240,000.00 57,760,000.00
借款合同-8 21,000,000.00 5,040,000.00 15,960,000.00
合计 340,000,000.00 81,600,000.00 258,400,000.00
3、甲方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偿还乙方借款本金500万元及2018年1月1日前的逾期还款违约金309,677.42元;
4、甲乙双方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债务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由年利率24%降低至年利率10.08%的标准进行计算。作为乙方降低年利率标准的补偿,甲方自2020年起至2023止,每年支付乙方补偿金300万元;
5、依据上述和解方案,双方确定剩余借款本金、债务利息及补偿金还款计划如下表:
(单位:元)
支付日期 偿还本金 偿还债务利息及补偿金 偿还金额合计
2020/5/31 19,642,800.00 19,642,800.00
2020/8/31 15,385,680.00 15,385,680.00
2020/11/31 15,385,680.00 15,385,680.00
小计 50,414,160.00 50,414,160.00
2021/2/28 18,135,680.00 18,135,680.00
2021/5/31 18,135,680.00 18,135,680.00
2021/8/31 18,135,680.00 18,135,680.00
2021/11/30 18,135,680.00 18,135,680.00
小计 72,542,720.00 72,542,720.00
2022/2/28 20,735,680.00 20,735,680.00
2022/5/31 9,800,000.00 7,135,680.00 16,935,680.00
2022/8/31 18,000,000.00 6,888,720.00 24,888,720.00
2022/11/30 21,000,000.00 6,435,120.00 27,435,120.00
小计 48,800,000.00 41,195,200.00 89,995,200.00
2023/2/29 26,000,000.00 5,905,920.00 31,905,920.00
2023/5/31 26,000,000.00 5,250,720.00 31,250,720.00
2023/8/31 26,000,000.00 4,595,520.00 30,595,520.00
2023/11/31 32,000,000.00 3,940,320.00 35,940,320.00
小计 110,000,000.00 19,692,480.00 129,692,480.00
2024/2/28 24,000,000.00 2,383,920.00 26,383,920.00
2024/5/31 24,000,000.00 1,779,120.00 25,779,120.00
2024/8/31 24,000,000.00 1,174,320.00 25,174,320.00
2024/11/31 22,600,000.00 569,520.00 23,169,520.00
小计 94,600,000.00 5,906,880.00 100,506,880.00
本利和合计 253,400,000.00 189,751,440.00 443,151,440.00
6、若甲方有任意一期款项未能及时足额清偿的,则执行和解协议第一至三条自动失效,乙方有权随时按照生效判决【(2018)浙01民终8632号、(2018)浙01民终8633号、(2018)浙01民终8634号、(2018)浙01民终8635号、(2018)浙01民终8636号、(2018)浙01民终8637号、(2019)浙民终5号、(2019)浙民终6号】的内容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甲方对此无异议。
7、乙方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费均由甲方承担。
三、执行和解协议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如按照和解协议正常执行,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1.84亿元,最终影响金额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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