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ST正源 编号:2019-084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川鸿腾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腾源”)和四川嘉瑞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瑞源”)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经营决策及财务管理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同意公司对鸿腾源和嘉瑞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以满足其经营发展需求,有效保障该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号)。
公司独立董事蔡洪滨、谢思敏、郭海兰对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以资产抵偿公司应收账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同意南京林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京凯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正源仓储有限责任公司以大连润丰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抵偿其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施工应收账款,资产价格以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各方协商确定为6,020.00万元,其中抵偿南京林庄欠公司的工程施工应收账款2,000.00万元、南京凯隆欠公司的工程施工应收账款2,000.00万元和正源仓储欠公司的工程施工应收账款2,020.00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子公司以资产抵偿公司应收账款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9-086号)。
评估机构为本次抵债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资产评估报告》(经纬仁达评报字(2019)第2019112119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蔡洪滨、谢思敏、郭海兰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文件;
2、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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