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ST瑞德 公告编号:临2019-090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
公司相关债务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债务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31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8日,你公司提交发布公告称,与债权方朱丽美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本次债务和解所涉及的债务系自2017年8月30日起,朱丽美先后与公司签订的8份借款合同,合计金额为3.85亿元人民币。前期公告显示,与朱丽美借款资金3.85亿元最终汇入实际控制人左洪波个人账户,且左洪波承诺上述债务属于个人借贷行为,与公司无关,由其个人承担归还责任。
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和解所涉及债务是否确系公司真实债务,是否与公司无关;(2)在左洪波承认上述债务属于其个人借贷行为的情况下,公司与朱丽美签署本次协议承担还款义务的主要考虑,是否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利益;(3)截至目前,公司向左洪波追偿前述债务的进展情况;(4)前述借款资金各流转环节涉及的具体财务会计处理。请公司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公告显示,本次执行和解协议中,债权人免除公司2019年的逾期还款违约金及债务利息1.02亿元,免除公司借款本金8,160万元。同时约定,公司在签订协议当日偿还债权人借款本金500万元及2018年1月1日前的逾期还款违约金30.97万元。自2020年1月1日起,债务利息以未偿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10.08%标准进行计算,公司在2020年-2023年每年额外支付补偿金300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前述债务重组方案涉及到的总债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按照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2)结合每笔借款的期限、利率和违约条款约定情况,以及前期法院判决公司应当承担的偿付责任,说明前述豁免金额的具体计算过程;(3)后续自2020年1月1日起的本金、利息和补偿金偿付方案的制定依据,2020年-2021年期间不归还本金、仅偿还利息及补偿金的主要考虑;(4)本次整体债务和解方案是否能够切实减轻上市公司财务负担,以及对公司未来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三、公告显示,本次债务和解协议预计增加本期利润总额1.84亿元。同时,公告显示,若公司有任意一期款项未能及时足额清偿的,则执行和解协议第一至三条自动失效。请公司说明前述相关会计事项的科目、确认时点、计量及会计准则依据。请会计师就前述事项逐一发表意见。
四、请公司核实说明债权人朱丽美与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存在其他资金、商业往来等关系,本次债务和解协议是否需要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五、公司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亏损,2019年1-9月净利润为-2606.50万元。如2019年继续亏损,公司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你公司应当高度关注本次债务重组和解事项的影响,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及时揭示股票暂停上市风险,公司年审会计师应当审慎核查并发表意见。
公司全体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就本函所涉及的事项发表明确意见。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3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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