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股份:关于涉诉事项原告撤诉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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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04 证券简称:南风股份 公告编号:2019-121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诉事项原告撤诉的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粤1971民初13975号之二),刘丽鲜就其与公司等八被告居间合同纠纷案提出撤诉申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已准许刘丽鲜撤回起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及结果
    
    原告刘丽鲜就其与公司、杨子善、赵吉庆、杨广辉、广州市丰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南风投资有限公司、南方增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凯鹏达投资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丽鲜起诉要求八被告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并承担诉讼相关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原告刘丽鲜于2019年12月17日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刘丽鲜撤诉。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已经披露的诉讼及仲裁事项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诉讼撤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法院已裁定原告撤诉,该事项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审计机构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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