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作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资料进项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询问,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关于收购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庄松林 施 平 王庆康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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