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5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19年12月12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通讯出席董事人数7人,全体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新民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本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及贷款的各项法律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会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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