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0 证券简称:庄园牧场 公告编号:2019-094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及时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红富先生临时召集。
2、本次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及董事代表9名(其中董事马红富因公务出差,授权委托董事王国福代表出席及表决;董事王国福、陈玉海、张骞予现场出席;董事宋晓鹏、叶健聪、刘志军、赵新民、黄楚恒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公司副董事长王国福先生主持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1 万头进口良种奶牛养殖建设项目”之5,340万元购买牛只的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甘肃瑞嘉牧业有限公司,并相应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事项未涉及募集资金的投向、用途的变更,本次前后的实施主体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均为奶牛养殖。因此,本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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