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2 证券简称:科锐国际 公告编号:2019-069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2月6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17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宏伟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96人变为59人;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360.00万股调整为285.7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297.30万股份调整为228.7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的80.05%,预留部分由62.70万股调整为57.00万股,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总量的19.95%。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预留股份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要求。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59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确定2019年12月17日为授予日,以15.19元/股的价格向5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8.7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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