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期限届满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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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11 证券简称:美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6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暨回购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9,500万元(含9,5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2.60元/股(含12.6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股份将用作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了《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19-002)。
    
    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4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实际回购金额50,066,923元(不含交易费用),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最低金额;截至2019年12月17日,公司回购股份的期限届满,现根据规定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回购公司股份,同时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及时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回购股份期限至2019年12月17日届满。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49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7%;最高成交价为10.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66,923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期限、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回购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4、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公司本次披露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并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5,499,800股,后续回购股份如全部转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时,则预计回购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如下:
    
                                   变动前                       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        104,316,250    58.2933%   109,816,050        61.3667%
     非流通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634,300    41.7067%    69,134,500        38.6333%
     总股本                 178,950,550        100%   178,950,550            100%
    
    
    注:上表中变动前的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公司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截至2019年12月16日)统计而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时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18日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19年3月15日实施首次回购,于2019年12月16日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最低金额,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批准的回购方案的时间要求。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日(2019年3月1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1,915,006股。截至2019年12月16日,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特此公告。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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